欠钱不还也就罢了,因出国劳务纠纷与债主纠缠过程中,竟将债主的中指前段咬掉,近日,犯罪嫌疑人陈某被莱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2010年3月份,犯罪嫌疑人陈某帮被害人石某办理出国劳务事宜,因种种原因未能办成。事后,陈某只退给了石某五千元手续费,尚有一万五千元未予退还。2010年10月的一天,石某再次找到陈某索要剩下的一万五千元。陈某不但拒绝还钱,还动手殴打石某,石某实在气不过予以还击。厮打过程中,陈某一口咬住石某左手中指,将中指前段咬掉,经鉴定构成轻伤。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,犯罪嫌疑人陈某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轻伤,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,遂依法作出上述决定。
(佚名)